杀虫剂烯啶虫胺登记证PD20151435-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435 首次批准日期: 2015-7-30 有效期至: 2025-7-30
农药名称: 烯啶虫胺 毒性: 低毒

杀虫剂烯啶虫胺登记证PD20151435-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剂型: 水分散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烯啶虫胺 nitenpyram 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蚜虫 5-1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棉花蚜虫发生初盛期使用,对棉花植株均匀喷雾。2. 后期杀虫需使用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延缓抗药性的产生。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烯啶虫胺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对害虫的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在自发放电后扩大隔膜位差,并最后使突触隔膜刺激下降,结果导致神经的轴突触隔膜电位通道刺激消失,致使害虫麻痹死亡。本品对棉花蚜虫有很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施药间隔期为8天。2.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及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药,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并携此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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