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13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7-30 | 有效期至: | 2025-7-30 |
农药名称: | 噻嗪·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盐城双宁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噻嗪酮 | buprofezin | 15%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用于水稻飞虱的发生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害虫情况,每15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使用2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3、本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4、使用者施药后须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施药场所使用。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由噻嗪酮与毒死蜱两种药剂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噻嗪酮通过抑制害虫几丁质合成,使害虫无法正常蜕皮或发育畸形而死亡。具有很好的胃毒和触杀作用。害虫接触药液或吸食喷药后植物的汁液都会中毒死亡。毒死蜱是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本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作用,通过阻断害虫中枢神经、麻痹后死亡。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没有专门的解毒药,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误服注意则应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若判断为噻嗪酮中毒为主,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能催吐,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