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130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7-30 | 有效期至: | 2025-7-30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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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许昌市建安区昌盛日化实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一般杂草喷药后7-10天开始见效。3.本品为非选择行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逸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4.本品需用清水配药,勿用浊水,以免降低药效,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广谱性内吸灭生性除草剂,传导性极强,通过杂草的绿色部位吸收,传导至全株,阻碍植株的光合作用导致死亡,可有效防治一、二年生的单子叶禾本科杂草,对非耕地杂草有很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配制药液时应用清水,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以免影响药效。 2.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3.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做茎叶处理。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就医;接触皮肤,马上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如误服,送医诊治。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