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131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7-30 | 有效期至: | 2025-7-30 |
农药名称: | 精异丙甲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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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潍坊中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6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精异丙甲草胺 | s-metolachlor | 96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夏玉米田 | 部分阔叶杂草 | 65-85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大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55-65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施药时,根据土壤墒情决定兑水量,推荐30~60公斤/亩,均匀喷雾。2.干旱气候不利于药效发挥,在土壤墒情较差时,可在施药后浅混土2~3厘米。3.用于地膜覆盖作物时,在播种后施药,然后盖膜;或在施药后盖膜,然后打孔移栽。必须按实际施用面积计算药量。4.在质地粘重的土壤上施用时,使用高剂量;在疏松的土壤上施用时,使用低剂量。5.该药剂在低洼地或沙壤土使用时,如遇雨,容易发生淋溶药害,需慎用。 |
产品性能 | |||
精异丙甲草胺属于选择性芽前除草剂,通过萌发杂草的芽鞘、幼芽吸收而发挥杀草作用。适用于作物播后苗前或移栽前土壤处理。本品对大蒜田和夏玉米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2.稀释时,先在容器中加入所需水量的一半。然后按所需剂量加入本品,再加足剩余的水,搅拌均匀即可使用。3.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4.施药地块严禁放牧和畜禽进入。5.本品对鱼、藻类和水蚤有毒,应避免污染水源。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中毒急救: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6.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