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83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7-28 | 有效期至: | 2025-7-28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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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贝力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2-4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防治飞虱在低龄若虫盛发期施用。2.喷药时务必将药液喷到稻丛中、下部,以保证药效。3.若药后3小时内降雨需补用药,避开大风天用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稻飞虱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用于防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该原药对眼有轻微的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