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85151-8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5-7-13 | |
农药名称: | 2,4-滴丁酯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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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7% | ||
备注: | 专供出口,不得在国内销售。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2,4-滴丁酯 | 2,4-D butylate | 57%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小麦 | 双子叶杂草 | 48.6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双子叶杂草 | 27.8-48.6毫升/亩 | 喷雾 |
玉米 | 双子叶杂草 | 1)97.2毫升/亩 2)41.7-48.6毫升/亩 | 1)苗前土壤处理2)喷雾 |
谷子 | 双子叶杂草 | 48.6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水稻在分蘖末期,冬小麦在分蘖末期至拔节初期,春小麦在4-5叶至分蘖盛期,玉米在播后苗前或苗后喷雾,对水20-30公斤,施药一次。2.玉米自交系和某些单交种对2,4—滴丁酯敏感。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两日后即可进入施药地点。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苯氧乙酸类除草剂。可被植物根、茎、叶吸收和传导,茎叶吸收可通过植物的轫皮部向下传导到达根部;根吸收可通过植物的木质部向上传导到达全株,使整个植物表现畸形,严重破坏植物的生理功能,导致死亡。 |
注意事项 | |||
1.施药时注意风向,防止药剂飘移到邻近阔叶作物、蔬菜、果树上,以防产生药害。2. 在无风或微风(风力不大于2级)、温度在15-28℃的晴天使用,以免产生药害或影响药效。施药前后,土壤应保持湿润,适当的土壤水分是发挥药效的重要因素。3. 称量要准确,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采用标准的喷雾器低压喷头减压使用,禁止使用弥雾机和超低容量喷雾;喷药均匀,不可漏喷、重喷。4. 有机质含量低的沙质土不宜使用。5. 使用时应带口罩,穿防护服,并应背风施药。施药时且无吸烟和饮食。6. 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和药液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8、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上帽子口罩、穿防护鞋,避免本剂接触眼睛和皮肤, 不可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皮肤。9、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口服中毒表现为消化道症状,然后出现感觉异常,嗜睡,肌肉无力和纤维颤动,严重者出现抽搐、昏迷、 大小便失禁和心力衰竭,部分病人有肝、肾损害。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