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速灭威登记证PD85136-9-上海东风农药厂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85136-9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25-7-14
农药名称: 速灭威 毒性: 中等毒

杀虫剂速灭威登记证PD85136-9-上海东风农药厂有限公司

中等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东风农药厂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3-11-06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速灭威 metolcarb 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叶蝉 100-200克/亩 喷雾
水稻 飞虱 100-20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产品在水稻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南方不少于14天,北方不少于25天。2.在虫害发生初期,按推荐用药量兑水均匀喷雾,兑水量50—60公斤/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熏蒸和内吸作用。具有击倒快、杀伤力强的特点。主要用于防治水稻叶蝉、飞虱。
注意事项
1.本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吞噬或吸入均有毒。使用本品应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2.不可与其它农药混用。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有毒,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6.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7.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模糊不清,皮肤出现接触皮炎如风疹而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治疗措施:以阿托品疗效最佳,用0.5—2毫克口服或静脉或肌肉注射,每15分钟重复一次至阿托品化,维持阿托品化直至中毒症状消失。不能采用复能剂。出现肺水肿以阿托品治疗为主,病情重者加用肾上腺素。失水过多要输液治疗。呼吸道出现病变者应注意保持畅通,维持呼吸功能。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解磷定对缓解中毒症状不但无益,反而有副作用。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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