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85154-53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5-7-7 | |
农药名称: | 氰戊菊酯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一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19-09-25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氰戊菊酯 | fenvalerate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果树 | 梨小食心虫 | 10000-20000倍液 | 喷雾 |
柑橘树 | 潜叶蛾 | 10000-20000倍液 | 喷雾 |
棉花 | 红铃虫 | 25-5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25-50毫升/亩 | 喷雾 |
蔬菜 | 菜青虫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蔬菜 | 蚜虫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2.应于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将药液均匀喷布于作物正反面。 3.应在晴朗天气的傍晚施药。施药后3天内人、牲畜、家禽避免入内,以免中毒。4.产品在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5天(夏季)、12天(秋冬季),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作多使用次数3次;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最多使用次数3次。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胃毒作用为主。杀虫谱较广、活性较高,可用于防治棉花、蔬菜、果树、柑橘树上的虫害,宜在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合使用。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身体。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刺痛,但无红斑;接触大量引起头疼、恶心、呕吐、惊厥、休克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