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78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7-13 | 有效期至: | 2025-7-13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72%)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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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邦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6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145-290克/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30-40公斤,采用茎叶喷雾施药。大风天 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无残留苗后除草剂。施用后通过植物茎叶吸收、传导至植物体各部,施药后7-10天杂草逐渐枯死。对深根多年生和一年生及二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杂草有很好的防除效果。草甘膦接触土壤失去活性。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属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严防药液飘移到作物茎上;2.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用过此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干净;3.本品严禁用混浊污水稀释药剂,以免降低药效,必须用清水;4.应选择晴天施药,不宜随意提高稀释倍数,若4小时内遇雨应重喷,施用后5日内严禁放牧、翻地、割草;5.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施药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立即清洗手脸及衣服;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弃,也不可做他用;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8.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为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施药时如药液接触到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应立即大量喝水并立即携带草甘膦药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