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菌剂辛菌胺醋酸盐登记证PD20101720-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720 首次批准日期: 2010-6-28 有效期至: 2025-6-28
农药名称: 辛菌胺醋酸盐 毒性: 低毒

杀菌剂辛菌胺醋酸盐登记证PD20101720-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备注: 辛菌胺醋酸盐含量:1.8%。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辛菌胺 暂无 1.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番茄 病毒病 233-35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需用清水配制药剂,现配现用,不宜久置。2.建议在发病初期施药,喷雾需均匀周到。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甘氨酸类杀菌杀病毒剂,对病菌的菌丝生长及抱子萌发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该药剂能够破坏病菌的细胞膜,凝固蛋白质,致酶变性而起抑菌和杀菌作用。还具有一定的内吸和渗透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番茄病毒病,能达到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照说明使用。2.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使用次数为2次。3.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防护服,勿饮食和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换洗工作服。4.本品为液体,开启药瓶时注意不要用力过大,防止药液撒溅。5.如气温低,药液出现结晶沉淀时,应用温水将药液温至30℃左右,将其中结晶全部溶化后再进行稀释使用。6.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残剩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也不可作他用。7.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抗病毒药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应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及时就医。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及时就医。3.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在阴凉,通风,干燥处及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并加锁保存,远离易燃点,不能与食品、饲料、日用品、粮食等其它物品同贮同运。2.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防止雨淋,不可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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