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2甲4氯二甲胺盐登记证PD20151189-江苏省农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189 首次批准日期: 2015-6-27 有效期至: 2025-6-27
农药名称: 2甲4氯二甲胺盐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农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2%
备注: 2甲4氯二甲胺盐含量75%。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2甲4氯 MCPA 6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莎草及阔叶杂草 40-5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分蘖末期,稻田杂草3-5叶期,茎叶均匀喷雾,施药前排干田水,药后1天复水,并保持浅水层5-7天,施药后水层不能淹没水稻心叶,毎季使用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产品性能
1)本品为内吸性除草剂,由杂草茎叶吸入,迅速传导至根部,使杂草连根死亡;2)可有效防除大多数阔叶杂草和莎草,对高龄阔叶草也有较好防除效果;3)本品不含有害杂质,按推荐剂量和方法使用,对水稻不易产生药害安全;
注意事项
1)禁用于各类阔叶作物(如棉花、豆类、瓜类、果树、果木、蔬菜等),施药时注意风向,防止漂移到邻近的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2)施药后应彻底清洗喷雾器,洗净后才能喷施其他农药;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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