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11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6-27 | 有效期至: | 2025-6-27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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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农大海特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水稻稻飞虱若虫盛发期兑水均匀喷雾;2.施药时均匀、周到,特别注意对水稻丛基部的喷雾;宜上午或傍晚施药。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生物活性高,是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具有卓越的内吸性、渗透作用、杀虫谱广、安全无药害。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对害虫的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在自发放电后扩大隔膜位差,并最后使突触隔膜刺激下降,结果导致神经的轴突触隔膜电位通道刺激消失,致使害虫麻痹死亡。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用药次数为2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家蚕高毒,花期开花植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本品对天敌赤眼蜂类属极高风险性,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人畜低毒。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对症治疗。误服:催吐,并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洗胃、保持安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