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11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6-25 | 有效期至: | 2025-6-25 |
农药名称: | 枯草芽孢杆菌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母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00亿CFU/克 | ||
备注: | 2022年08月0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苏滨生物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枯草芽孢杆菌 | bacillus subtilis | 1000亿CFU/克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经液体发酵及喷雾干燥而得到的母药。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本品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一旦着火,按照常规灭火方法灭火,泄漏或遗洒时将收集的废弃药品深埋。 3.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 |
中毒急救措施 | |||
1.按照操作规程使用。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2.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