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11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6-25 | 有效期至: | 2025-6-25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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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省长兴第一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6%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62%。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4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杂草生长期,亩用本品160 ~430克,兑水50~60千克,充分搅拌后,均匀喷施于杂草茎叶。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除草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并传导全株,使杂草枯死,在土壤中迅速分解,只能作茎叶处理,本品用于防除非耕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为非耕地专用除草剂,不可用于其它作物田。2)本剂必须在杂草出苗后作茎叶喷雾处理,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 3)稀释药剂时需用清水,否则会降低药效。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 5) 宜在上午8时前或下午5时后施药,避免中午高温施药,亦不可在大风天气施药。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施药器械和用过的容器在施药后应认真清洗,污水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乱倒和随意丢弃。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低毒,使用时应做好劳动防护,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如皮肤和眼睛接触药剂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小于15min。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并请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请于阴凉干燥处保存本品,并远离食物、种子、水源等,避免儿童接触,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