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菌素登记证PD20151099-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099 首次批准日期: 2015-6-23 有效期至: 2025-6-23
农药名称: 阿维菌素 毒性: 中等毒(原药高毒)

杀虫剂阿维菌素登记证PD20151099-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中等毒(原药高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纵卷叶螟 12-2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至1-2龄幼虫期施药,应均匀喷雾。晴天以早、晚施药最好。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渗入植物薄壁组织内的活性成份可较长时间存在于组织中,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为:早期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导致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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