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099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6-11 | 有效期至: | 2025-6-11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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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苏州富美实植物保护剂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07-24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45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 | 炭疽病 | 1000-2000倍液 | 浸果 |
柑橘 | 绿霉病 | 1000-2000倍液 | 浸果 |
柑橘 | 蒂腐病 | 1000-2000倍液 | 浸果 |
柑橘 | 青霉病 | 1000-2000倍液 | 浸果 |
水稻 | 恶苗病 | 4000-8000倍液 | 浸种 |
火龙果(温室) | 炭疽病 | 1800-3600倍 | 喷雾 |
香蕉(果实) | 冠腐病 | 900-1800倍液 | 浸果 |
香蕉(果实) | 炭疽病 | 900-1800倍液 | 浸果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安全间隔期,本品处理后的柑橘距上市时间为14天,香蕉距上市时间为7天;火龙果(温室)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2、柑橘采后保鲜:常温药液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3、香蕉采后防腐保鲜处理:常温药液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蕉果八成熟处理效果更佳;4、水稻恶苗病:长江流域以南地区用4000-8000倍药液浸种3-5天,东北地区用6000-8000倍液浸种5-7天,然后催芽;5、 火龙果(温室)炭疽病发病初期施药,间隔7天,连续用药2次。 |
产品性能 | |||
咪鲜胺是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可有效地防治登记靶标病害。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故严禁将浸果后的残余药液倒入江河、湖泊、水渠及水产养殖区域。2.配药和用药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操作本品时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3.配药时,用清水对盛有药剂的包装瓶至少冲洗3次,并将冲洗液倒入容器中。用过的空包装应压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它用。禁止将废弃药液倾倒于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配药器具。4.使用药剂后应及时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身体裸露部位,及时清洗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一旦接触,立即用大量水清洗至少15分钟; 2. 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2. 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4.贮存温度在0-30℃间,不超过50℃;5. 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