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6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6-3 | 有效期至: | 2025-6-3 |
农药名称: | 福美双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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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济南赛普实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福美双 | thiram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1:167-200(药种比) | 拌种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是一种具保护作用的杀菌剂,主要用于处理种子和土壤,可防治水稻作物上的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
1.拌过药的种子不可食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蜂源作物、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 ,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1、若药液溅入眼内,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送医院治疗。2、若皮肤沾上此药,请立即擦掉,并用清水冲洗。3、如误服,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救诊。应迅速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货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