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P20200024-广州润康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00024 首次批准日期: 2020-5-22 有效期至: 2025-5-21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广州润康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6克/千克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逆时针旋开瓶盖,注意不要碰及芯棒的顶部。将液体瓶向上旋入加热器中。配合插座方向,转动加热器插头,确保工作时液瓶呈竖直向上状态;接通电源(220V),灯亮时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使用完毕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保持液瓶竖直状态,无需旋下液瓶。 当药液用完,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然后更换液瓶。 使用时勿侧放或倒放蚊香液。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处,于睡前半小时使用。初次使用请提前一小时通电预热。
产品性能
本品以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有效保护您的家庭远离携带病毒的蚊子。
注意事项
使用时,请注意通风。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体, 确保不被窗帘,床单遮盖。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当加热器工作时,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不要触摸或插入任何物体。加热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如您发现连续几夜后,电热蚊香液没有减少,同时使用寿命已超过正常年限,请购买新的电热蚊香液加热器。使用本产品时,将门或窗保持半开状态,以驱赶蚊子保持通风。对鱼、蚕有毒。吞食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过敏者禁用。用后洗手。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吞入,切勿催吐,立即就医,并出示本产品包装。 如不慎将液体接触到衣物或皮肤,立刻使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 如不慎接触到眼睛,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有刺激反应,立刻携此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置于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粮食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储存。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