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571 | 首次批准日期: | 1900-1-1 | 有效期至: | 2025-6-1 |
农药名称: | 胺鲜酯柠檬酸盐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3-05-19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 | ||
备注: | 胺鲜酯柠檬酸盐15.1%。2022年03月25日,增加枣树调节生长。 2023年5月19日,变更原农药名称胺鲜酯。标注胺鲜酯柠檬酸盐质量分数。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胺鲜酯 | diethyl aminoethyl hexanoate | 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白菜 | 调节生长 | 1333-2000倍液 | 喷雾 |
枣树 | 调节生长 | 3200-4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大白菜移栽定植成活后至结球期均匀喷雾,两次使用本品的间隔期为7天以上。在大白菜上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在枣幼果横径3—5毫米时喷雾施药1次,间隔10—15天再喷施1次,全株喷施。每季最多使用2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植物生长调节剂,能提高植株内叶绿素、蛋白质、核酸的含量;提高光合速率,提高过氧化物酶及硝酸还原酶的活力;提高植株碳、氮的代谢,增强植株对水、肥的吸收,调节植株体内水分的平衡。用于调节大白菜和枣树生长。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农药及碱性化肥混用。喷药不能在强日光下进行。2.本品用量过大时可能会抑制植物生长,故配制应准确,不可随意加大浓度。3.本品不具备营养功能,主要靠调节养分分配及流向起作用,应结合科学良好的肥水管理,以利于药剂效果表现。4.使用时穿戴好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工作时禁止吸烟、进食等;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并更换衣物。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包装物及未用完的药液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作他用,应交当地农业部门或环保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若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及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