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武次位面》作者: 罗夏
“有时候真实比小说更加荒诞,因为虚构是在一定逻辑下进行的,而现实往往毫无逻辑可言。”1897年,马克·吐温在《赤道旅行记》中写下了这句至理名言。
尽管这句话早就告诉了人们现实的荒诞,但这种荒诞的程度还是经常突破普通人的想象。
10月15日,美妆博主“罗小猫猫子”发布了一条视频,“这大概是最后一条视频了吧,谢谢你们一路陪伴”。在视频里,“罗小猫猫子”称自己得抑郁症很久,甚至曾住院两个多月,“但最近我真的绷不住了,想知道原因的话,就来小号看我的直播吧。放心,这一条直播一定不是带货或广告。”
“罗小猫猫子”确实没有带货。
在直播间里,她拿出来一瓶褐色的液体,对观众说里面是农药。很多粉丝吓坏了,在评论里留言劝阻:“怎么了?”“别啊”“姐姐不要喝”“你还有父母”。不过直播间里还有很多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在起哄:“所以,你快喝吧”“想喝就喝”“瓶子里不是尿吧”……
随后,“罗小猫猫子”喝下了瓶子中的液体,举起空瓶对着直播间中的观众说“刚才我已经喝掉了”。
第二天下午,“罗小猫猫子”在医院抢救无效去世[去世,指的是人死去。]。自称是“罗小猫猫子”好友的网民表示,那天她并没有想过真**,只想以这种方式给男友看,“敌草快是她稀释兑了饮料,喝下去也是因为直播间的人起哄逞强喝下去的”,事后也是她自己报警的。
不过“罗小猫猫子”的家人称,罗的**与前男友无关,直播间的人起哄最终导致悲剧发生,将追究起哄者法律责任。
这件事情本身已经有太多可以讨论的地方:**、网红、直播、抑郁症、围观、感情……只不过这些都不是今天的重点,因为这件事情在昨天有了一个让所有人瞠目结舌的后续。
有媒体曝光,“罗小猫猫子”**后,她的骨灰[人焚烧后骨骼化成的灰,人体骨灰X射线粉晶衍射中显示,和磷灰石很相近,因为火化后,人体的有机质已经全部燃烧,剩下的成分就是无机质,元素成分以钙、磷、氧、碳为主。]被殡仪馆[殡仪馆是各地区民政部下设的事业单位,设置于城镇中,是专业承办丧葬事宜的机构。]的员工掉包,然后被拿去“配阴婚”了。
根据报道,汶上县[汶上县地处山东省西南部,辖属济宁市,古称中都,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是著名的佛教圣地。]殡仪馆火化工邵某偷换死者骨灰后,当地殡葬从业者张某和雷某某负责寻找买家、运输骨灰,内外勾结、分工明确。
按照殡仪馆员工的说法,事情之所以暴露,是因为殡仪馆内部有人举报。但是主谋张某的妻子有不同的看法,她认为是因为“同行竞争”,丈夫才被举报,也就是说惦记上“罗小猫猫子”骨灰的不止一个人,只不过是因为自己没有得手才举报的……
说实话,倒卖骨灰拿去“配阴婚”就够离谱了,更让人没想到的是这种事情居然也能“内卷”。
不过从张某妻子的话里也能听出来这种事情确实不算少见,这种在普通人看来匪夷所思的行为,在她嘴里是这样描述的:“都是为了一点财,本来事不大,就这么点事。就没多大点事,赶到风口浪尖上就成事了。”
如果死者不是因为刚刚直播**,骨灰掉包这种事能不能引起关注还不一定。
那么这“一点财”到底是多少呢?按照爆料人的说法,如果配阴婚成功,可以挣5万到7万块钱,部分殡葬从业者在借此牟利。
离谱的事情到这里还没完,更离谱的是这次配阴婚还没有成功。按照张某妻子的说法,没有成功的原因是买家“没相中”死者的骨灰……我实在没有想明白,人都成骨灰了,还有什么相中不相中的问题。
目前3名嫌疑人因涉嫌盗窃骨灰罪被刑拘,“罗小猫猫子”骨灰已被家属带回湖南下葬。此外,汶上县警方已向检察院提请逮捕。
山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得知殡仪馆发生此事后感到非常惊讶,配阴婚是封建迷信,违反道德和法律,“殡仪馆的员工参与到这件事中,这不仅是风气问题。”后续将对此事进行彻查,下一步会针对全省殡仪馆系统进行清查。
那么问题来到,到底什么才是“阴婚”(或者叫“冥婚”),为什么到了2021年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普通人知道“阴婚”,要么是在电影里看到,要么是在小说里面读到,于是本身自然就带了一层神秘色彩。从历史上来说,阴婚已经超过3000年历史的老牌糟粕了。《周礼·地官·媒氏》记载:“禁迁葬者与嫁殇者。”说明在那个时候就已经出现了这种风格风俗,也表明从最一开始,这个习俗就遭到了官方的反对与禁止,总之不是什么好风俗。
曹冲夭折后,曹操想给儿子配一个冥婚,司空邴原的女儿也去世了,曹操请求将其女与曹冲合葬,邴原十分干脆地表示拒绝:“嫁殇,非礼也。”曹操并不甘心,又转而聘甄氏亡女与仓舒合葬,终于完成冥婚。
到了唐宋时期,冥婚变得更加普遍。新旧《唐书》记载3例,出土墓志铭中发现10例,共计13例冥婚。但是这个习俗在民间才最流行,至于究竟有多少,就无从统计了。
盛行归盛行,虽然就连皇家也举行冥婚,到这风俗从来就没有得到过社会大众的承认,白居易在《得景嫁殇邻人告违禁景不伏》里说:“生而异族,死岂同归。且非合纎之仪,爰抵嫁殇之禁……既违国禁,是乱人伦……”
尽管如此,这样的习俗在民间却异常顽固。新中国成立后,这样的陋习本来一度消失,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反而又有了死灰复燃的苗头。2009 年前,冥婚相关案件数还以个位数计,但现在,以阴婚、冥婚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数量呈上升趋势,截至2021年3 月,共有将近300 余起案件,其中有133起涉及刑案。
就在今年2月8日,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故意杀人犯马崇华[1965年7月生,湖北荆门人,大学文化,湖北省荆门市沈集镇**学校专职副校长,中学一级教师。]执行了死刑。
马崇华干的事情更是丧尽天良。2016年3月,马崇华得知陕西省一个村民需要购买尸体为其叔父配“阴婚”,便四处寻找智障或患有精神疾病[精神疾病又称精神病,是指在各种生物学、心理学以及社会环境因素影响下,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临床表现的疾病。]的女性。后来他打听到甘肃某地的刘某患有精神疾病,跟母亲住在一起。于是他谎称要给刘某介绍对象,随后表示已经给刘某找到对象,还给了刘某母亲2000块“彩礼”。
刘某母亲不知道的是,自己的女儿在被带走的隔天,就被杀死在邻县的一个窑洞中,遗体[1.指人死后所留下的躯体。]被拉到陕西,卖了40200元。
一周之后,马崇华又杀害了另一名有精神疾病的女性,结果在运送过程中被公安人员查获。
除了杀人卖尸的极端情况,遗体买卖的情况要更加普遍。《中国新闻周刊》曾经这样描述对女性遗体争夺的激烈程度:“一旦听说有年轻女孩病危,立刻八方涌动,引来十几个丧子家庭争抢。他们的到来是如此之快,以至于当激烈的价格战尘埃落定时,女孩往往还没有离世。但女方家属向买家承诺,一旦女孩去世会立刻把尸体拉到男方家里,男方家属在得到承诺后心满意足地回到家中等待女孩去世的消息。”
说实话,这简直不像是在描述人间的情形。
在报道中,一个母亲花18万为去世3年的儿子举办了冥婚,还引起了当地不少人羡慕嫉妒恨,因为按照市场行情,如此“高质量”的女尸可遇不可求,“根本不是区区18万元就可以买到的”。
根据《中国新闻周刊》的报道,遗体的价格由多种因素决定,“包括年龄、‘新鲜’程度、完整程度、相貌、家庭背景等。根据这些条件计算,病死的女尸往往要比交通事故致死的女尸价格高;而刚刚病死的女尸又比离世多年的价格高,越‘新鲜’越好。所以,年轻漂亮的、刚刚病死的、家庭条件好的女尸最值钱,价格往往可达十几万乃至几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