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4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5-10 | 有效期至: | 2025-5-10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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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1-12-16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7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22.2-33.3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防治叶瘟在发病前或发病初开始施药,施药1-2次,预防颈瘟在水稻破口期施药,病害流行年份或重病田在齐穗期再施药一次。每次施药间隔为5-7天。若为常发田或重病田宜用高剂量。本品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用本品2次。 |
产品性能 | |||
三环唑是内吸性杀菌剂。其作用机理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的形成,从而阻止病菌的入侵,减少梨型孢子的产生以防治病害。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应严格按说明书使用,不得随意改变用药浓度,若不按照推荐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施用,均可能会对作物产生药害。2、本品属防治性杀菌剂,一般在病害发生前使用,特别是防治穗颈瘟时,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切勿贻误用药时期。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残存药液严禁投入养鱼池中。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6、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7、用过的包装物及未用完的药液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作他用,避免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交当地农业部门或环保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4、中毒急救电话: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