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P201500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4-20 | 有效期至: | 2025-4-29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劲豹日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4%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氯氟醚菊酯 | meperfluthrin | 0.4%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蚊 | null | 电热加温 |
使用技术要求 | |||
将电热蚊香液逆时针旋开瓶盖,不要碰及芯棒的顶部。液体瓶向上旋入加热器中,配合插座方向,转动加热器插头,红灯亮时表示开始工作,天亮后使用完毕请加热器拔离插座,保持液瓶竖直状态,无需旋下液瓶。当药液使用完后,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然后更换液瓶。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电热蚊香液,全天有效保护您的家庭远离携带病菌的蚊子,可持续效期30天(以每天8小时计)。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时,请注意通风,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能覆盖任何物体,确保不必窗帘、床单遮盖,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2、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当加热器工作时,不要接触或插入任何物体,不要向电热蚊香液上滴加任何液体。3、初次使用请提前一个小时通电加热。4、请配套使用电热蚊香液跟加热器,因为不同品牌的加热器加热温度可能不同,使用时,加热器应放置在上风处。5、加热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如你发现数夜后,电热蚊香液没有减少,同时使用寿命已超过正常年限,请购买新的电热蚊香液加热器。6、请勿让电热蚊香液接触眼睛,切勿服食,避免宠物使用。7、对蚕、鱼有毒,蚕室内及附近禁止使用,用后洗手。8、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如不慎将液体接触到衣物或皮肤,立即用肥皂水和清水清洗干净,如不慎接触到眼睛的,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果有刺激反应请立即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请放在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点。远离热源或火源,请勿日晒,贮存在阴凉干燥处。勿与种子,食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