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4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5-4 | 有效期至: | 2025-5-4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康赛德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1.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8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8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在花生播后苗前施药,才能保证较好的效果。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剂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具有内吸(抑制细胞分裂)作用。对花生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喷雾。3、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4、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梁不宜用,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未使用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5、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本品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