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074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4-21 | 有效期至: | 2025-4-21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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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9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5-20克/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大豆苗后1-2片复叶期,杂草2-4叶期,每亩用药兑水30-40公斤。每公顷用药兑水450-600公斤。混匀后均匀喷雾。一遍即可。 2.氟磺胺草醚用于大豆田除草,对绝大多数阔叶杂草具有极好的防治效果。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除草剂,用于大豆田萌后防除如铁苋菜、鸭跖草、龙葵、藜、蓼、鬼针草、香薷、水棘针、苍耳等大豆田常见一年生阔叶草。本品可被杂草茎、叶和根吸收,达到除草的目的。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本品对大豆较安全;在施药4-6小时后遇雨,一般不影响药效。 |
注意事项 | |||
1.一季作物田最多使用1次。 2.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雾。配药、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靴子、面罩和防渗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彻底清洗防护用具。 3.施药后,叶部有时有轻微黄色斑点或皱缩,5-7天可恢复正常,一般不影响大豆产量。 4.在干旱、低温或低洼易涝地,当大豆及杂草生长不良时,勿用本品。 5.本品在土壤中可残留数月,故需注意后茬作物。施药后4个月可播种小麦,10个月后才可播种玉米,1年后可播种稻谷和棉花。高粱、甜菜和叶菜对本品非常敏感,不可轮作。 6.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7.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涤喷雾器械,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 8.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废弃物药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要不能他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10、间套有其他作物的大豆田不能使用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将误服者送往最近的医院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6.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需储藏于阴凉干燥通风及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并远离水源和火源;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和混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