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06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4-17 | 有效期至: | 2025-4-17 |
农药名称: | 醚菌酯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1-08-25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醚菌酯 | kresoxim-methyl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梨树 | 黑星病 | 3300-400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斑点落叶病 | 2500-4000倍液 | 喷雾 |
铁皮石斛 | 叶锈病 | 17-22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防治苹果斑点落叶病,施药适期为新梢抽生期,分别于春梢和秋梢生长期施药,连续施药3次,间隔10-14天。2.防治梨树黑星病,宜于发病初期开始施药,连续施药3次,间隔7-15天。3.防治铁皮石斛叶锈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雾施药1-2次,间隔10-15天。4. 本品在苹果和梨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5天,最多施药3次;在铁皮石斛上安全间隔期35天,最多施药2次。5.常规方法叶面喷雾,注意叶片正反面均匀着药,避免漏喷。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线粒体呼吸抑制剂,具有良好的保护和治疗作用的杀菌剂。可用于防治苹果树斑点落叶病、梨树黑星病、铁皮石斛叶锈病等。对赤眼蜂等有益生物体低毒性作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环境比较安全。 |
注意事项 | |||
1、药剂应现配现用,不宜和强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操作时不要污染水面或灌渠。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随意抛弃,也不可用作它用。4、为了延缓抗性的产生,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的药剂轮换使用。5、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药液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并就医。不慎药液接触眼睛,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不慎误服,应清水漱口,立即请医生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