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06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4-16 | 有效期至: | 2025-4-16 |
农药名称: | 吡嘧·苯噻酰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泡腾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苯噻酰草胺 | mefenacet | 37.7% |
吡嘧磺隆 | pyrazosulfuron-ethyl | 2.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北方:80-100克/亩;南方:40-80克/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用于水稻移栽田,在移栽后5~7天内用药,按推荐剂量每亩拌10-15公斤土均匀撒施。2、施药时保持3~7厘米水层,药后保水5~7天。 3、无风天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磺酰脲类农药与酰胺类农药的混剂,具有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拌土抛撒,适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单双子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2、本品活性高,用量少,需准确称量。3、本品严禁吸潮,开袋后立即使用。4、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可直接排入水体。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等皮肤暴露部位,并及时更换衣物。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使用时如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用急救措施,携标签送医就诊,不慎入眼,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立即停止用大量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储放于阴凉干燥、通风仓库中,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远离火源、食物、饲料,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