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噻苯隆登记证PD20200238-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00238 首次批准日期: 2020-4-16 有效期至: 2025-4-15
农药名称: 噻苯隆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可溶液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8-06
农药类别: 植物生长调节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1%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噻苯隆 thidiazuron 0.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小麦 调节生长 40-8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调节生长 30-60毫升/亩 喷雾
玉米 调节生长 30-6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小麦分蘖期和孕穗抽穗期各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本品施用后在小麦收获期安全。2.本品应于水稻分蘖期和孕穗抽穗期各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本品施用后在水稻采收期安全。3.本品应于玉米喇叭口期(8-10叶)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本品施用后在玉米收获期采收安全。4.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不同作物品种敏感性及用药量差异大,大面积推广前应开展小范围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脲类植物生长调节剂,有极强的细胞分裂活性,其诱导植物细胞分裂、愈伤组织的能力比一般细胞分裂素高;能延缓植物衰老,增强其抗逆性,促进植物的光合作用。
注意事项
1.用药应均匀,不宜重复使用。用药最适浓度因品种、气温、栽培管理而异,凡未用过本品的作物品种和地区,应先试后再用,切忌滥用。初次使用宜先从低浓度用起。 2.本剂加水稀释后,应于当天使用,久置后施用会降低药效。 3.本品应在阴天或晴天使用,严禁高温烈日用药,施后6小时内遇雨应补施。 4.喷药时穿戴好防护服、护目镜、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施药后清洗裸露部位。 5.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眼睛有刺激作用。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 4.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5.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2.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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