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059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4-15 | 有效期至: | 2025-4-15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12-15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2%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5-18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适用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期至低龄1-3龄前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烟草、瓜类苗期、莴苣、某些樱桃品种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至上述作物上;施用前后一周不得施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4.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8天,最多使用2次。 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施药后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施药区域。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生物源杀虫剂和有机磷农药复配制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熏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对蚕、蜜蜂、鱼和水生生物有毒,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时密切注意对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禁止药物及清洗药具的废水直接排入鱼塘等水源。3.为减缓害虫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施药时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配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7.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 |
中毒急救措施 | |||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