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36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4-2 | 有效期至: | 2025-4-2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恒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小菜蛾发生盛期施药,注意喷药要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类低毒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对十字花科小菜蛾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甘蓝的安全间隔期2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虽为低毒,但仍应严格按照农药操作规程使用,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1、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2、防止药液误入眼、鼻、口、施药时请做好防护措施。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