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P201500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3-23 | 有效期至: | 2025-3-23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兴化市宝中宝化妆品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氯氟醚菊酯 | meperfluthrin | 0.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蚊 | null | 电热加温 |
使用技术要求 | |||
将一瓶电热蚊香液旋开瓶盖,将药瓶口旋入加热器中,使用时打开电源开关加热器指示灯亮即可,每夜10小时约可用36夜。 |
产品性能 | |||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它具有驱杀蚊子的效果,实为夏令家庭驱蚊之卫生佳品之一。 |
注意事项 | |||
1、请使用专配加热器,勿自行拆开电加热。2、使用时请注意远离易燃物品。3、不可与食品等一起储藏,放置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4、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5、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注意通风。6、勿将加热器置于电风扇或其它风口处。7、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用后洗净,如手皮肤触及请用水或肥皂水冲洗,仍有不适请送医,如误食请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不得靠近明火。储运时不得和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暴品混放,防止剧烈振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