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05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3-23 | 有效期至: | 2025-3-23 |
农药名称: | 阿维·丁硫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内蒙古清源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 |
丁硫克百威 | carbosulfan | 14%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烟草 | 根结线虫 | 500-750毫升/亩 | 穴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移栽前后使用效果更加突出,移栽定植前,可在作物穴内灌注药液防治线虫;2.本品施药方式为灌根或泼浇。每亩制剂用量500~750毫升,兑水稀释800~1000倍,用常用喷雾器去掉喷头,在靠近作物根部点施。3.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80天。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内吸性能,通过干扰神经系统,抑制胆碱酯酶,使肌肉及腺体持续兴奋,从而有效防治烟草的根结线虫,通过穴施,从根上防治根结线虫危害。 |
注意事项 | |||
1.切忌长时间施用本品或使用作用、性能相似的农药,以延缓其抗药性。2. 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3. 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部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不利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4. 施用时应穿防护用品,施完药后用肥皂彻底清洗着药部位。5. 开启包装物时,戴上防护手套,避免与皮肤接触。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洗净后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或放大、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 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急救:及时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 双复磷,吗啡,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溅入眼睛,立刻用清水冲洗,若粘附皮肤,用肥皂彻底清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