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04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3-20 | 有效期至: | 2025-3-20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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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甘蓝 | 蚜虫 | 6-8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在甘蓝蚜虫发生初盛期、甘蓝结球前期、水稻稻飞虱发生始盛期施药一次为宜,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为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具有卓越的内吸和渗透作用,毒性低,持效期长,对甘蓝蚜虫、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3.本产品不宜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应注意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4.本品对家蚕、赤眼蜂、蜜蜂毒性高。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养蜂场所和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动物及无关人员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