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七氟甲醚菊酯登记证WP20150028-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028 首次批准日期: 2015-3-2 有效期至: 2025-3-2
农药名称: 七氟甲醚菊酯 毒性: 低毒

卫生杀虫剂七氟甲醚菊酯登记证WP20150028-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原药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3%
备注: 2023年11月1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七氟甲醚菊酯 暂无 9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使用技术要求
产品性能
本品为谈黄色至黄色透明液体,难溶于水,易溶于甲苯、丙酮等有机溶剂中,在酸性介质中稳定。该产品能药效地防治蚊、蝇卫生害虫。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如蚊香,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靴和手套、口罩等劳保用品,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使用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过敏者禁用。2.本品对鱼、蚕有毒,勿在鱼塘附近和养蚕室内及其附近使用。3.如有泄露,应以合适惰性物质吸收,收集完全,置于合适容器中;用水和合适的清洁剂清洗受污染的区域,收集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使用后的废液及清洗用水切勿污染河塘等水域。4.使用时开启包装物封口,旋开桶盖即可。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接触眼睛,应用清水冲洗;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中毒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及时携标签就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2.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混放混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露、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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