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2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2-21 | 有效期至: | 2025-2-21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美罗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烟嘧磺隆 | nicosulfuron | 4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7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适用于马齿型和硬玉米品种、半子齿型玉米田使用。在玉米3~5叶期,一年生杂草基本长齐后,茎叶均匀喷雾。但不同玉米品种间耐药性有差异,首次使用应先试验,后使用。甜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玉米田、自交系玉米田及玉米2叶期前及10叶期后,不宜使用。初次使用的玉米种子田,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用药。 |
产品性能 | |||
本剂为选择性的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它对稗草、马唐、狗尾草、马齿苋、苋菜、蓼等一年生杂草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20天,但药后10个月以上才能种植十字花科作物。配制药液前,先将药瓶充分摇匀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为避免药害产生,不要重复施药。 2.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 3.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收获。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5.间套或混种有其他作物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6.小麦田使用于甲、氯磺隆等长残效除草剂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 7.施药时穿长衣裤、戴口罩、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8.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中毒急救:皮肤接触,立即使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如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本品易燃,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