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21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2-21 | 有效期至: | 2025-2-21 |
农药名称: | 杀螟·乙蒜素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稼穑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7% | ||
备注: | 2023年7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绿盾植保农药实验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蒜素 | ethylicin | 12% |
杀螟丹 | cartap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干尖线虫病 | 200-400倍液 | 浸种 |
水稻 | 恶苗病 | 200-400倍液 | 浸种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将本袋内药粉倒入缸或桶里,加少量清水稍加搅拌后加水3-6公斤配成200-400倍药液;2.把经过选种的稻种3-5公斤倒入药液再上下翻动几次;3.浸种时间:日平均气温18-20℃浸60小时,23-25℃浸48小时,温度较低应适当延长浸种时间;4.建议采用日浸夜露法,防止雨淋日晒,浸足时间是保证防治效果的关键。5.浸种一次。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由杀菌剂、杀虫剂、助剂复配而成。用于防治水稻恶苗病、干尖线虫病。 |
注意事项 | |||
1.本产品仅用于水稻浸种。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经浸种过的种子不能作为饲料食用,本品对鱼类和鸟毒性大,播种后及时覆土,禁止在河溏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2.感病品种,需适当增加用药量。3.对蚕毒性大,蚕区施药要防止药液污染桑叶和桑室。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杀螟丹中毒表现为头昏、面色苍白、呕吐、瞳孔缩小,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乙蒜素对皮肤和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能通过食道、皮肤等引起中毒,急性中毒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引起呼吸循环衰竭,出现意识障碍和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杀螟丹中毒应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乙蒜素中毒目前无特效解毒剂, 一般采取急救措施或对症处理。注意止血抗休克,维持心、肺功能和防止感染。口服中毒者洗胃要慎重,注意保护消化道粘膜,防止消化道狭窄和闭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