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菌剂代森铵登记证PD84119-7-天津市兴光农药厂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84119-7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25-2-23
农药名称: 代森铵 毒性: 低毒

杀菌剂代森铵登记证PD84119-7-天津市兴光农药厂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兴光农药厂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6-11
农药类别: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代森铵 amobam 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橡胶树 条溃疡病 150倍液 涂抹
水稻 白叶枯病 5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稻瘟病 80-10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纹枯病 50毫升/亩 喷雾
玉米 大斑病 78-100毫升/亩 喷雾
玉米 小斑病 78-100毫升/亩 喷雾
甘薯 黑斑病 200-400倍液 浸种
白菜 霜霉病 78毫升/亩 喷雾
谷子 白发病 180-360倍液 浸种
黄瓜 霜霉病 78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视病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在夏季高温时,避免在作物上连续施用,以免发生药害。白菜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黄瓜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3天;水稻每季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28天;玉米每季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30天。
产品性能
本剂是一种具有渗透、保护、治疗作用的杀菌剂。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也不能与含铜制剂等混用。 2.本说明用药量为大田作物用量,温室及大棚用药量请先试验,并减少亩用药量,水稻用药量必须按使用说明用药。 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6.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15分钟。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操作人员如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漱口,擦洗手、脸和皮肤等暴露部位,并及时到医院对症治疗。如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导泻,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原包装应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混合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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