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03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2-5 | 有效期至: | 2025-2-5 |
农药名称: | 稻瘟酰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京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稻瘟酰胺 | fenoxanil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52.15-7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水稻孕穗期到抽穗期,稻瘟病发生初期进行均匀喷雾,使用1-3次。大风天或下雨天前后,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1.本品对水稻稻瘟病有防治效果。2.本品内吸性较好,茎叶处理,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
1.注意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交替使用以缓解抗性的产生,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残液不能倒入水体,稻田养鱼区不得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身体暴露部位。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5.避免热源、明火或火花。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6.包装如有渗漏,用吸收材料或土吸收。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8.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9.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施药时注意劳动保护,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若不慎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发作的可能性,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