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1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2-8 | 有效期至: | 2025-2-8 |
农药名称: | 辛菌胺醋酸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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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西安嘉科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辛菌胺醋酸盐 | 暂无 | 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枯萎病 | 300倍液 | 喷雾 |
水稻 | 稻瘟病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黑条矮缩病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苹果树 | 腐烂病 | / | 涂病疤 |
辣椒 | 病毒病 | 400-6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应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效果最佳。2、在春秋两季果树修剪时、果树发芽前和落叶后用药液喷涂枝干,可有效阻止病菌侵入。3、治疗枝干病害时不用刮树皮,先把病疤用小刀划成网状结构, 然后用药液对水稀释10-20倍液后均匀涂抹或喷雾。每隔7天喷一次,连用两次效果最佳。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一定的内吸和渗透作用,使药液喷到植物和病菌表面,形成均匀致密的保护膜,通过破坏各类病原体的细胞膜、凝固蛋白、阻止呼吸和酵素活动等方式达到杀菌(病毒)的效果。在推荐剂量内使用,可有效防治苹果树腐烂病。 |
注意事项 | |||
1、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应不超过3次。2、使用时应穿防护服,带口罩、手套等必须的防护用品。作业完毕,应立即洗手、脸及裸露皮肤部分。3、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避免药液污染鱼塘、河流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在低温条件有结晶,摇匀使用。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 6、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接触皮肤、眼睛,应用大量的流动清水冲洗丙就医。无特效解毒药,如有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