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1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8 | 有效期至: | 2025-1-28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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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濮阳市新科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蚜虫 | /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蚜虫发生期均可施药,在无翅若蚜盛期施药最佳,重点喷蚜虫集中危害的嫩头和叶背面。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它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外,还具有一定的渗透作用,且显示较为速效的杀虫力,持效期较长,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柑橘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毒害大,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不利影响,蜜源作物,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4、勿将药液溅到眼睛内,皮肤和衣服上,严禁由口、鼻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5、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不慎吸入本品,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溅入眼中,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严重者送医院对症治疗。万一误服,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