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1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5 | 有效期至: | 2025-1-25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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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云南绿戎生物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emamectin benzoate | 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烟草 | 烟青虫 | 17-2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烟青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抗生素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阻碍昆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虫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主要以触杀和胃毒为主,对作物无内吸作用,但能有效渗透入作物表皮组织,可杀死植物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烟草上一季作物使用2次,安全期间隔为21天。2.本品对鱼类有高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源中清洗施药工具,防止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对蜜蜂有毒,不要在作物花期使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对蚕剧毒,禁止在蚕室和桑园等地使用。3.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要及时更衣并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皮肤。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早期瞳孔放大,行为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须请眼科医生治疗。中毒或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3.中毒急救:中毒或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