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14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5 | 有效期至: | 2025-1-25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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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中土化工(安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烟嘧磺隆 | nicosulfuron | 4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75-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本剂使用时期为玉米4-6叶期,杂草3-5叶期,每亩兑水为30-50公斤,均匀茎叶喷雾。2.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后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3.严禁用弥雾机或超低容量喷雾,施药应在早上和傍晚进行。 |
产品性能 | |||
本剂为选择性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对玉米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配制药液前,先将药液摇匀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为避免药害产生,不要重复施药。2.不要和有机磷农药混用。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农药,以免发生药害。用有机磷农药进行种子处理的玉米田,慎用本品。3.作物对象玉米为马齿型和硬玉米品种。甜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玉米田、自交系玉米田及玉米2叶期前及10叶期后,对本品敏感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初次使用的玉米田,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4.此药剂用在玉米以外的作物上会产生药害,施药时不要把药剂洒到或流入周围的其他作物田里。避免药液飘移产生药害。5.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8.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如不慎眼睛接触,用大量水清洗,并就医。不要使用中和剂。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使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如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密封贮存在阴凉干燥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2.本品易燃,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