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05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1 | 有效期至: | 2025-1-2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中邦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75-1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如防护罩、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对鱼等水生生物高毒,要远离河塘等水域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鸟中毒毒性,鸟类保护区慎用;对蜜蜂和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桑园附近禁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中毒症状: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等症状。中毒后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装卸要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