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02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0 | 有效期至: | 2025-1-20 |
农药名称: | 丙溴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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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锦江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丙溴磷 | profenofos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60-8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2-3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7天施药一次,可连续喷洒2-3次。2.本品对果树、苜蓿和高粱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发哦上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棉花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2、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能污染水源。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5、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抽搐、呼吸困难等。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