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07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6 | 有效期至: | 2025-1-16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赛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四川赛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50-8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卵孵化期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后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杀虫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可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
1.施药时必须穿戴口罩、手套、工作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3.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药具.用过药具妥善处理,残剩药剂深埋。4.本品对蜜蜂、鱼类和家蚕有毒,不要在蜜源植物花期、水源和桑田附近使用本药剂。5.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6.本品对瓜苗、莴苣苗期、烟草敏感,应注意设置防护措施避免药液漂移至上述作物。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8.用过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 、恶心、痉挛、呕吐等。 溅到皮肤或眼睛上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可以使用阿托品,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产品于暗凉、通风、干燥处保存,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加锁。远离食物、种子、饲料及火源,运输时防雨防晒,轻装轻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