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02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15 | 有效期至: | 2025-1-15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7%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97%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虫螨腈为吡咯类杀虫剂,通过抑制害虫体内细胞中的线粒体,阻碍ADP转化为ATP,最终导致害虫死亡。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在开启农药包装、称量配置和施用中,操作人员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污染。2.接触药剂时应穿防护服、戴面罩、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装卸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装卸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3.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4.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田。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误入眼要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 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呼吸停止,进行人工呼吸,就医。3.若误服,易导致腹泻,不能催吐,立即就医诊治。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保持容器密封。2.远离热源和火源,加锁贮存,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