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06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4 | 有效期至: | 2025-1-14 |
农药名称: | 杀螟丹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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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2-07-22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杀螟丹 | cartap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70-1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二化螟发生初期使用,兑水量30—45公斤/亩,应喷雾均匀。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沙蚕毒素的一种衍生物,其毒理机制为阻滞神经细胞接点在中枢神经系统中的传递冲动,使水稻二化螟麻痹。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在一定土壤、气候条件下,对玉米、烟草、苹果易产生药害,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可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