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丁登记证PD20150142-广西金穗通实业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142 首次批准日期: 2015-1-14 有效期至: 2025-1-14
农药名称: 苄·丁 毒性: 低毒

除草剂苄·丁登记证PD20150142-广西金穗通实业有限公司

剂型: 颗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金穗通实业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3-02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32%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0.016%
丁草胺 butachlor 0.30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抛秧田 一年生杂草 12-15千克/亩 撒施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抛秧后5-7天,秧苗完全返青立苗后,稗草1叶1心前施药,均匀撒施,浅水施药,药后田间保水3-5厘米一星期,以后恢复田间正常水肥管理。期间可以补水,不能排水,水深不能淹没水稻心叶。2.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苄嘧磺隆与丁草胺复配而成的除草剂,能防除水稻抛栽田稗草、陌上菜、水蓼、节节菜等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类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标签产品说明书,可在当地植保专家和技术人员指导下按《农药操作规程》施药。2.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用药,不可随意加大或减少。施药不能过早,也不宜过晚。3.漏水田、砂质田忌用,并严禁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慈菇田、蓆草田等;也不能浇灌蔬菜。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口罩、手套等,此时不可吃东西、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6.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根据中毒症状对症治疗,没有专门解毒药。可催吐,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原包装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阴凉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避免强光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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