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053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4 | 有效期至: | 2025-1-14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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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鑫星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7-1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在稻飞虱初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4天左右施药一次,连续用药2次。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
1、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脸、手及裸露的皮肤和衣物。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用具。3、不能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4、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度最多喷施2次。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可引起呼吸窘迫,口服后恶心、腹痛,严重者呼吸困难,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急救: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送医就诊;3、若误服应立即催吐,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以清水或4%碳酸氢钠洗胃,同时以硫酸镁导泻,并去除皮肤污染。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