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049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4 | 有效期至: | 2025-1-14 |
农药名称: | 2,4-滴丁酯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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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6% | ||
备注: | 专供出口,不得在国内销售。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2,4-滴丁酯 | 2,4-D butylate | 9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仅用于制剂加工用,不直接用于农田和其他场所。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苯氧羧酸类激素型选择性除草剂,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 |
注意事项 | |||
1.操作时戴橡胶手套,自吸过滤式防毒面罩,并穿防护服。此时不能饮食、抽烟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2.小量泄漏:用砂土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3.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的水源等。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对眼、皮肤、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反复接触后对肝和心脏有损害。2.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误入眼要及时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3.误服者,催吐。洗胃。口服10%硫酸亚铁溶液。4.尚无特效解毒剂。携标签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库房中。保持容器密封。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合混储运。2.远离儿童、火源、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