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高氯·矿物油登记证PD20100463-山东省济南科海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463 首次批准日期: 2010-1-14 有效期至: 2025-1-14
农药名称: 高氯·矿物油 毒性: 低毒

杀虫剂高氯·矿物油登记证PD20100463-山东省济南科海有限公司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济南科海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矿物油 petroleum oil 17.5%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棉铃虫 80-12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田间棉铃虫卵高峰期到卵孵化盛期喷药,每次用药间隔10天左右。2.据棉铃虫的活动习性,以上午10点以前,下午5点以后用药为宜。可有效防治棉铃虫的危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昆虫毛孔封闭矿物油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复合而成的,具有多重杀虫机理,集触杀、胃毒和杀虫杀卵于一体,对棉花上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棉花作物,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建议与其他不用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赤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吐时,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本品易燃,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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